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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考申论热点:惩治行贿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0-03-18      来源:江苏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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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其中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包括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3月11日下午,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引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代表委员们认为,一年来,检察机关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了力量。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和河南省文联副主席范军都认为,去年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力度很大,一系列数字反映了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下了很大功夫。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副主委谢朝华表示,“通过查处大案要案,既惩治了罪犯,又起到了教育他人的作用。今后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管,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2009年检察机关“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319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媒体认为这是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把加大对行贿者的查处力度和行贿者的具体数字,同时写进工作报告。

    “在司法实践中,大量行贿人不被处罚的问题,影响恶劣,危害很大。”在此次全国两会上,来自安徽的全国人大代表汪春兰带来了一份《关于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完善我国贿赂犯罪立法的议案》。这份议案的起草者——上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童海保认为,在犯罪学上,行贿与受贿是一种“一对一”的对合关系,有行贿必有受贿,而有受贿则须有人行贿。

    因此,该议案建议,要对行贿人增加罚金刑,并规定可以附加或单独适用。这样,既可以和受贿犯罪界定保持基本一致,也有利于侦查机关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及进行政策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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