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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考申论热点:财产申报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0-03-24      来源:江苏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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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申报:建立配套法规是立法前提

    被誉为反腐“阳光法案”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依旧是今年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们的热点话题。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今年再度提出官员财产申报立法的议案。他期待全国人大制定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并授权省级人大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申报对象,分地区推进。这已是他第5年提交该议案。

    对这一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周光权表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能否立法的前提,是与之相配套的金融管理法规、行政管理法规要先建立起来。

    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报告个人经济和财产,包括收入、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的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蒋洪则直言,官员财产申报应当从上往下公开。

    而针对部分官员转移财产到海外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维德集团董事长庄启程则通过提案提出,官员移居到国外的子女,其资产也要进行申报。

    其实,在2009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部分省市已开始破冰。最早试水的是新疆阿勒泰,之后浙江慈溪、四川高县、上海浦东、湖南浏阳、宁夏银川等地方也先后出台了各具特色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2009年官员财产申报试点只能说明这一制度才刚刚开始萌芽,希望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尽快推进,同时制定金融监控机制、法律责任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这一制度的执行力,让制度反腐充分发挥威力。”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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