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纳概括的基本含义
归纳概括是综合的一种,是精粹的综合,是提炼精华、着重脉络梗概的综合。
阅读材料的过程中,我们的思路会向不同的方向发散。而通过对具体材料的分析,“咀嚼”出其中有价值的信息,然后按某种标准和逻辑关系将这些信息加以分类,理清脉络,抓住梗概和要点,剥除表面的现象,排除偶然的因素,摒弃简单的事例,把各个部分的共同点即实质用最准确的语言归结起来,集合成有骨有肉的微型内容体系,形成对某一事物或情况完整透彻的认识,然后用精炼、完备的语言表述出来,这样一系列活动过程就是综合。这可以是从感性到感性,也可以是由感性到理性,由具体到抽象。
在整个综合活动中,对感性材料所含信息进行集中的提取,并按某种标准和逻辑关系将这些信息加以分类,理清脉络,找出梗概和要点,简要、准确地表述,这样一系列过程就是归纳概括。其实质就是一个表现为集合取向的逻辑处理过程。
在申论考试中,归纳概括就是提炼和归纳给定材料,具体而言就是在阅读理解的基础上准确、精炼地把握住和表述出给定材料所含的主要信息。
二、归纳概括的原理分析
归纳概括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它一方面是对阅读环节的小结,另一方面又是提出针对性对策、阐述有关问题的基础。归纳概括,就是在对所给材料的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之上,浓缩出文章的主题。而概括文章的主题,又是提出对策和进行论证的基础和出发点,因为提出对策和进行论证都是围绕主题展开的。
在这里,归纳概括总的来说有两层意思:第一是分析理解能力,用综合归纳的逻辑思维对给定材料的内涵进行完整、准确的把握,而这其实就是一个思维过程的实质性聚集式和整合式信息处理过程;第二是综合概括能力,用自己的语言来反映和表现这一信息处理过程及其结果,既有单纯作为思维物质外壳的语言概括,也有作为笔尖流露出来的、由语言所承载的主要问题和相关重要信息。
(一)分析理解能力
分析与理解能力是人思维能力中非常重要的一种能力,也是申论考试着重考查的能力之一。一般来说,分析是以具体材料和事实为基础的,是从思维的具体到思维的抽象。从重要性上说,分析与理解能力在申论考试中意义重大,它可以使人抓住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把握问题的本质。
在申论考试中,考生需要完成的分析与理解的任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分析给定材料反映的内容和问题、方面或层次;二是分析给定材料所表达的观点和倾向。在实际应考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两点:
(1)要有“重点论”,能抓住矛盾的特殊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给定材料的内容可能是多方面的,包含的意思可能是多层次的,反映的观点可能是差别甚大的,这就需要考生抓住主要矛盾,有所侧重,有所选择,着力点是:根据给定材料所包含的倾向性,进行理解、分析、综合。
(2)要有“两点论”。给定材料反映的论点可能带有明显的侧重性,在分析时不仅要注意到这个侧重面,还要考虑到与之相反、相对的另一侧重面,避免片面性、绝对化。这不仅是因为在概括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或问题时,需要涵盖不同方面,而且对于后面的提出对策部分,尤其是议论部分,都有基础性的作用。
三、归纳概括的四大误区
(一)就事论事
有的考生不能抓住主要问题进行升华,只是在一些枝节问题上做文章,或者只是就事论事做表面文章,反映出考生理论水平的欠缺和对问题分析处理能力的不足。
申论材料有时候全是一些新闻性的情况材料,并不会出现明显的“理”的痕迹,但无论概括的是主要内容还是主要问题,都必须要以“理”做基础,对于论证表述就更需要“理”了。所以在归纳概括的过程中,考生不可局限在材料上,就事论事。要对材料进行理性抽象,由事实上升到观点,由具体问题看到事物的本质属性。如2000年中央申论试题“某市红星村居民H状告某印刷总公司噪声扰民一案”,一些考生在审读材料时,总是局限在事实层面上,就事论事,“理”自然分析不出来,结果题做得很差。
(二)分类混乱
部分考生在概括分类时,内在逻辑不清,主次不分,反映了其阅读理解不够细致的问题。
(三)以偏概全
有的考生概括部分的答卷只能概括一部分材料,不能驾驭全部材料。有的答卷也能找出几个问题,但是不能进一步深入分析,找出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说明考生的归纳概括能力不强。
(四)表述不畅
因为有的考生文字表达能力较差,结果在概括中表述混乱,言语啰嗦,错别字和病句较多,不适当地使用口语、网络语、不规范的行语、方言和简称,致使文章表述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