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近日发布的一份统计报告披露,截至2009年6月,我国青少年网民已达到1.75亿,目前这一人群在总体网民中占51.8%,半年增幅5%。
网络是个虚拟世界,光怪陆离,像其他事物一样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如发布虚假新闻、虚假广告和暴力、色情、恐吓、凶杀等有害信息。少数人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甚至进行人身攻击。这些都搅乱了网络的纯净,影响了互联网健康有序的发展。
尤其是网络中的低俗内容,对心地不成熟的青少年影响甚大。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48.28%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43.39%的青少年收到过含有暴力、色情、恐吓等内容的电邮或电子贺卡。年龄在16岁到25岁之间的网民中,42%的中国网民有时会感到自己网络成瘾。
可以说,网络不健康的内容犹如“电子海洛因”,让青少年身心分散,影响其健康成长,有的甚至还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这些现象都说明网络并不仅仅是虚拟世界,它对社会带来的辐射力不可低估。
与此同时,这种不良的文化极易产生“蝴蝶效应”,从而在文化识别能力不强的青少年群体中引起文化震荡。因此,我们既要看到网络文化对青少年成长带来的积极作用,也应该充分重视网络文化带来的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如何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对青少年的侵蚀,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文化成当务之急。
2.日前,在“2009中国互联网大会网络安全主题沙龙”上,12321举报受理中心常务副主任李红发布了首届中国网民文化节《网络十大低俗现象调查报告》。本次调查采取大范围的网上调研形式,从内容、行为、技术3方面了解中国网民对网络低俗的认知。
根据调查数据,制作传播或炒作淫秽色情内容以71.3%的被选择率成为网民首斥的网络低俗现象;传播违背社会公德、有损国家声誉的信息被62.1%的网民斥责为网络低俗现象,位居第二;而网络色情聊天、网上同居亦被58.1%的网民视为网络低俗现象,排名第三。此外,“在网页中弹出淫秽色情图片或视频”、“制作散布诋毁他人的信息”、“窥探传播他人隐私”、“制作传播或炒作血腥暴力内容”、“网上教唆他人从事违法乱纪、违反社会公德活动”、“刻意浏览淫秽色情内容”、“制作传播网络病毒、流氓软件”均在2009年十大网络低俗现象之列。
对此,李红强调,整治网络低俗之风必须紧紧依靠网民教育、互联网市场的导向以及政府的有效监管这三股主要力量,从三方面同时着手。中国互联网协会将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在法律法规不能触及的灰色地带,或者在法律滞后的情况下,率先在业界起到带动反低俗、树新风的良好作用。
3.垃圾邮件早已成为全球电子邮件用户的灾难。专门从事电子邮件安全业务的MessageLabs公司在其最新公布的2009年7月份分析报告中指出,全球在2009年7月发送的电子邮件中,有89.4%是垃圾邮件,比6月份下降了1个百分点;每295封电子邮件中,有1封带有病毒,比上个月少了0.03%;每20封垃圾邮件中,有1封不是用英语书写。
该报告指出,一个明显趋势是非英语地区的垃圾邮件增速很快,在德国、荷兰,7月份的垃圾邮件总量比2009年5月上升了13%,使垃圾邮件的比重上升到95%。在德国,46.5%的垃圾邮件使用德语;在法国,53%的垃圾邮件使用法语;在中国,54.7%的垃圾邮件不使用英语;在日本,62.3%的垃圾邮件不使用英语。这从一个侧面表明,垃圾邮件的散播者在利用自动翻译软件传播垃圾邮件。
全球2008年发送的垃圾邮件超过62万亿封,按地区分,亚洲是最大的垃圾邮件生产基地,占31.7%,欧洲其次,为27.1%,北美占18.8%。如按国家排名,美国第一,占15.6%,巴西第二,占11.1%,印度、韩国、土耳其各占5%左右。
垃圾邮件不仅浪费了人们的宝贵时间,也给气候变化带来了负面影响。垃圾邮件每年要消耗330亿度电,相当于240万户家庭的一年电耗,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当于310万辆汽车。
4.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王凤翔介绍,“网络暴力”现象畅行于中文互联网,最先进入公众视野的当属2006年2月的“高跟鞋虐猫事件”,主人公虐猫的行为引起网民公愤,在网络追缉令的强大攻势下,她丢掉了工作,付出了代价。
最初,人们还为网络时代舆论力量的强大欣喜不已。随后,网上追缉令越来越频繁,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私密,甚至涉及到私人情感(如“铜须门”和“姜岩”事件),歪曲真相造成冤假错案(如“史上最毒后妈”),网络声讨从正义的道德审判转变成对公民人权的践踏。
发生在2007年底的“很黄很暴力”事件,把“网络暴力”推向极致。
2007年底,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放一条有关净化网络环境的新闻。北京13岁女孩张××接受采访时说:“上次我查资料,突然蹦出一个窗口,很黄很暴力,我赶快给关了。”
短短几秒钟的出镜,因一句“很黄很暴力”涉嫌被“教唆操纵”,各大论坛随即出现了许多帖子,有人制作了色情漫画图影射张××;有人发起了人肉搜索令、悬赏通缉令,希望把这个孩子找出来。不久,孩子的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平时成绩以及所获奖励、家庭电话、住址甚至精确到出生医院等暴露在网上,关于张某某的视频、图片、信息、恶搞漫画、帖子一夜之间泛滥成灾,数万网民恶搞一个未成年女孩,“很黄很暴力”顿时成为2008年最时髦的语言。张××的父母发表网文强烈谴责这种行为。
中国传媒大学网络口碑研究所副所长杨飞指出,“网络暴力”的很多因素都可以用狂欢心理来解释。早期事件大部分出于对当事者的道德审判,发的帖子多是就事论事的评论;而现在的“网络暴力”则呈现出恶搞当事者的倾向,有了娱乐化的倾向,公然放弃维护道德正义的外衣。“很黄很暴力”事件是这一转型的分水岭。
5.2009年2月,一则“房地产被列入十大振兴规划”的消息不胫而走。但最终的结果表明,这则消息其实只是一则网络流言。
网络,作为一个日显重要的信息源,对于现实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深。我们到底该如何面对这样一个信息源,又该如何用好这个信息源呢?
中国网民数量已突破3亿,上网已经成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打开电脑接受邮件、浏览信息、查阅资料等等。但是网络上的虚假信息也害人不浅,让人防不胜防。
最新的例子是2009年2月中旬吵闹的“房地产列入十大振兴规划”的假消息。消息一出,各大媒体和网站纷纷转载,股票市场的房地产板块也闻风而动。深究这一假消息的传播链条,可以看出,始作俑者还是在网络,从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对成思危的采访中可以看出,成先生也是从有关网站看到这样的消息,然后在和他的学生交流中谈了自己看法,后来被媒体获知讲课内容,再复以“名人”效应传播,这是一个互相加深并影响的过程。
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只剩一个行业就齐全时,无疑会引发大家的猜想,因为房地产对经济的关联度比较高,所以假消息有了传播的假设空间,而媒体的刻意找名人炒作无疑放大了这种作假倾向。而权威消息的缺乏也是假消息乘虚而入的因素。和其他产业振兴规划的报道不同的是,所谓的房地产振兴规划始终没有来自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消息,同时所有的首发报道也非来自权威主流媒体,除了成思危相关言论的报道外,还有一家媒体声称他们得到了住房和城市建设部某官员的证实。
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宣传处处长侯召迅曾撰文指出,个体炮制+小众追捧+网站失察提供平台甚至直接造谣并推进传播+大众轻信盲从+广泛传播,最终形成了虚假新闻信息的舆论场。
在规范网络虚假新闻的同时,也要避免走向另一个极端,即限制了网民发表言论和发布真实新闻的的自由,那就等于“把脏水和孩子一起泼掉”。有时候,网络上流传一条假消息也许传播面还不是很大,如果传统媒体也参与进来,降低判断采集信息的标准,势必会引起更大的混乱,丧失公信力。
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也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谈起网络虚假信息的危害,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甘肃省主委赵俊认为,网络上一些鱼龙混杂的消息,混淆视听,这会让人对社会、对现实做出错误的判断,甚至于相反的判断。
政协委员、民革辽宁省凤城市副主委陈德称自己经常上网,主要是发电子邮件,浏览大量的信息特别是新闻,下载相关的数据资料。但不希望上中学的女儿尽早接触网络,因为很多不健康的东西通过各种渠道发到网络上,对一些没有走上社会的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极坏。
对于网络虚假新闻,政协委员、内蒙古师范大学副校长郑福田认为,首先应该区分是否为恶意传播。他说,在互联网行业飞速发展的今天,如果说网络传播上有一点误差,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网络涉及面大,海量信息来源五花八门,包括发布信息的人所处的语境均不一样。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所产生的变异跟蓄意在网络上传播虚假信息是不一样的。蓄意的虚假信息目的就是为误导受众。在传播过程中由于发布信息的人与听众、受众在接受过程中不同的环境所造成的那种网络信息的变异是可以理解的。
6.“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从小学四年级开始接触网络游戏,此后上网时间越来越长,甚至在网吧过夜,并在网吧结交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家长给的钱不够上网,于是就和别人结伙抢劫出租车司机。”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助理研究员陈晨在和记者谈起该中心近日出炉的《青少年网络伤害课题调研报告》时,痛心地列举了她接触到的这个典型案例。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网络伤害和网络违法犯罪日益增多,青少年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现实或潜在的危险。为此,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2008年共同启动了“青少年网络伤害研究项目”。有关专家呼呼,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应进一步完善网络法律监管体系。
“对青少年而言,最直接的网络伤害是对他们身体健康的伤害。”一位家长告诉调研人员,她的孩子迷上网络后,整个人都彻底变样了,不按时吃饭和休息,基本不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每况愈下,体重严重下降,生活自理能力也越来越差。
而沉迷于网络给青少年带来的心理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2004年,天津一名曾经品学兼优的初中生,因为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产生严重心理内疚而无法自拔,最后跳楼自杀身亡。
调研报告指出,青少年由于长期进行网络冲浪、玩网络游戏容易形成网络依赖,需要不断增加上网时间才能感到满足,如果一段时间不上网就会明显地烦躁不安;上网频率与上网时间都远远超出计划;网络成为其主要的生活、交往方式,已经严重影响到其社交或家庭生活,有的甚至出现心理危机导致自杀。另外,侵犯青少年的隐私权、财产权等网络侵权行为,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侵害都对青少年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心理伤害。
此外,一些青少年为逃避现实生活而选择虚拟世界从而导致社会化不足也让调研人员深感忧虑。“这种不足妨碍了青少年正常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使他们不愿与现实中的人进行沟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加困难,他们的学业、工作、家庭生活也因此受到严重影响。”报告分析说。
在网络中,青少年的猎奇和挑战自我的心理膨胀,价值观念模糊,这往往会导致网络行为偏离或违反社会规范。报告指出,“网络行为失范包括一般行为失范和违法犯罪,一般行为失范表现为在网络上浏览不良信息、网络谩骂、在网络上搞恶作剧等内容;网络违法犯罪则表现为黑客行为、恶意攻击、网络欺诈等内容。”
在此次调研中,调研人员走访了北京、上海、广州、西安、长沙5个城市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并与未成年犯深入交谈,结果发现,不少孩子就是由于受网络的不良影响而最终走进了高墙。一位警官告诉调研人员:“一个在网络中打打杀杀、尽情攻击的孩子,也会在现实中采取暴力形式解决冲突。”
“网络伤害对青少年造成的负面影响,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陈晨说。
“我国网络立法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是青少年网络伤害的重要原因。”在经过详细调研后,调研组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其实,针对网络信息内容和网络行为等方面的管理,我国已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无疑,这些法律规定对于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网络是一个新兴并且发展较快的事物,我国的网络立法仍具有滞后性和不完善性。”报告指出,首先我国关于网络管理方面的立法不完善。关于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网络游戏等级的规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等方面的法律不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其次,对于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我国刑法规定的网络犯罪的罪名较少,难以完全涵括现实中发生的网络犯罪行为类型。第三,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法律规定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专门法律,相关的规定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并且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为此,报告建议,针对网络立法的薄弱环节,应尽快健全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禁止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实行游戏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专门法律,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保护未成年人的媒介接近权、有益信息知晓权和媒介参与权,保护青少年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实现与网络国际立法的协调性,签署多边或者双边协议,加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国家性或区域性合作。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切实取缔黑网吧。
7.“唉呀,我种的萝卜昨晚被偷了!”办公室忽然发出一声惊叫。
2009年以来,一款虚拟社区游戏“开心农场”风靡网络,注册拥有一块地,种菜偷菜防贼,成为许多网友乐此不疲的事情。据了解,最早推出这款游戏的开心网,短短几个月其玩家已逾2000万人。腾讯QQ、校内网,以至新浪网、星辰在线等门户网站,相继推出同类游戏插件,推波助澜“开心”潮。一个简单的游戏为何会吸引数千万的玩家?近日,记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探访。
“半夜起床,冒着被狗咬的危险,收菜、偷菜,挺刺激的!我昨晚两点,就把程浩家的胡萝卜偷了,还顺便放了几条毛毛虫。”红着眼睛的代波得意地笑。
点开“开心网”,简单注册后,很快便拥有一块菜地,并开始农耕生活:购种、耕种、浇水、施肥、喷农药、收果实、送市场出售。这种以农场为背景的模拟经营游戏,通过经验值和虚拟货币数量设定玩家等级,级别越高,财富越多,玩起来更过瘾。代波说:“在好友农场,偷果实挣钱更多,升级更快,大家乐‘偷’不疲。”
风靡网络的社区游戏,除了开心农场,还有朋友买卖、抢车位、过家家等互动游戏。
长沙一机械制造公司员工邹周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办公室同事疯玩朋友买卖游戏,你派我去煤窑打工,我就派你挑大粪,你派我去扫厕所,我就派你去裸奔……将好友作为奴隶买卖,或被好友当作奴隶使唤,都在争享“虐待”朋友同事的乐趣。
从2008年初开始,这些简单的游戏组件在城市办公室一族中像病毒一样传开,据有关媒体报道,仅开心网这个虚拟社区,短短几个月内已拥有2000多万的注册用户。推出开心农场游戏的腾讯QQ,每天限制200万新用户加入,但2009年7月21日一大早,记者添加此项功能时,系统提示“名额已满”。
有网友套用小沈阳的话:“开心网一上一下,一天就过去了”。长沙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职员郝先生大有同感,自称是“不偷不爽”:“一开始只是随便玩玩,偷了两次朋友的白菜后,觉得蛮刺激的,我每天将好友菜园瓜果成熟的时间制成表格,偷偷放到键盘下,算准时间,偷一个打一个勾,自家的他家的,都力求颗粒归仓,半夜三更也不放过。现在都快养成习惯了,晚上睡觉都惦记着,否则总觉得有什么事没有做完。”
谈到偷菜、抢车位,星辰在线网站总经理、总编辑潘显宏将之定位于精神游戏,满足了一个时期一个阶段人们普遍的心理需求,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心理需求的变化,游戏的吸引力将发生转变,其生命力并不会长久。
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曹中平认为,网络游戏有太多失控的东西,是通过网络游戏放松心情、减少生活压力,还是沉湎虚拟游戏之中,最终取决于玩家的自控。对于游戏结果的控制,除了玩家的因素,还有相关政策的制定,例如网游的分级制,包括玩家年龄的分级、游戏性质的分级等,再就是对于网游运营商的监管。
中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马晓虹建议,城市白领用游戏方式帮助自己释放现实生活的压力,只是减压的方式之一,要适可而止。那些沉湎其中的玩家,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获得的愉悦感太少,寄予了这个游戏太多的希望,他们需要审视自己的心理疾病或问题,用多种方式释放在现实生活中的压抑感。
8.2009年年底前,北京将组建一支万人网络监督志愿者队伍,将监督网站上是否存在低俗内容和板块,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这是记者2009年6月18日,从“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大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北京市2009年将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年底前一支万人网络监督志愿者队伍将组建完成,目前网络志愿者的招募正在进行中,市民可以登录首都文明热线网站报名,所有志愿者都必须注册并采取实名制管理。同时,北京市还将扩大招募网吧监督志愿者,随时发现并制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出现,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文化执法、工商、公安等部门将严查并取缔黑网吧、变相经营网吧等,同时对校园周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进行清理,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开办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开办网吧和设立彩票投注站点,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600米以内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等。
9.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现实中的许多骗子纷纷把目光转向了网络,尤其针对涉世未深的学生群体,这样的事例频频被媒体曝光。
一是网络成高招诈骗的新方向。据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郑州市4名骗子以介绍高考落榜生入读军校和给大学生安排工作为饵,诈骗88名大学毕业生及家长钱财共计人民币712.05万元。此案近日由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二是作为学生沟通交流的常用工具,QQ成为不法分子作案的重要工具。据杭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介绍,仅4、5、6三个月时间,杭州市共发生冒充事主熟人进行网络诈骗的案件80起,经济损失近34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截网友QQ视频后盗号“借钱”成为最新招。
三是网购已成为学生群体时尚的购物行为。然而,高速发展的网购市场也在吸引着不法分子。数据显示,2006年至2008年间网购犯罪近6000起,涉案金额4213万元,平均每天有近20起网络犯罪案件发生。
参考答案(范文)
1.答案提示
目前,网络已成为许多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使人们在享受便捷的信息服务和丰富的娱乐生活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和消极作用。比如,一些青少年沉湎网络游戏,无所事事,萎靡不振;虚假信息、垃圾邮件、网络低俗内容等泛滥;网络暴力挑战道德底线,肆意侵犯他人隐私;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网络犯罪成为社会公害,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2.答案提示
首先,网络文化的主要参与者是青少年。由于年龄和阅历的原因,他们约束自身言行的能力和抵御各种社会诱惑的能力相对较弱,容易成为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对象。现在出现了一大批整日在互联网上漫游的青少年群体。
其次,网络文化的传播具有匿名、实时、互动的特征。过去人们大都是媒体的“受众”,被动地接受舆论和信息,很难成为信息的发布者。而网络中,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网页、博客、BBS等随时向社会发布信息,而且他人不知道其真实的姓名、性别、年龄、形象、信用程度。在这种“无标识状态”下,很容易产生“违规”言行。
最后,少数组织和个人利用网络的无国界、信息流动速度快、分布广、影响面大、网络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特点,蓄意制造谣言和矛盾,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稳定,获取非法利益,或者企图达到居心叵测的目的。总之,各种在现实生活中引起道德缺失、违法犯罪的问题,基于网络的特点,在互联网上都更容易滋生。
3.答案提示
构建和谐网络环境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如何能够尽量发挥其积极效用,避免其消极影响的发生,让它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话题。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文化创新步伐日益加快的今天,加强网络管理,构建和谐网络环境显得尤为迫切。
一是运用法律法规对网络文化进行管理。由于互联网的信息交流具有开放性、匿名性和高速流动的特点,目前仍缺乏有效的身份验证机制,一方面使得网络犯罪变得更为容易,另一方面使得控制网络犯罪有相当大的困难。没有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依法管理的有效性,就没有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加强立法已成为我国网络文化发展的当务之急。如通过法律制裁网络犯罪者来防范新的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和隐私权来迫使人们遵守相应的规则,依法行使权利,积极承担相应的义务。根据实践的需要,应当把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确立的共同合理原则上升为法律,把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在新的环境中形成的规则和惯例上升为法律。
二是加强网民素质教育,弘扬时代主旋律。培养和提高网民对有害信息的自觉抵制意识和能力,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网络思想阵地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一方面要综合运用包括大众媒介在内的各种方式加强对网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是非判断力和敏锐性;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网络伦理教育。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和网络伦理教育,促使人们自觉地树立网络自律意识,遵守网络道德,不断建立和巩固网上社会主义思想阵地。很多网络用户是未成年人,其思想尚不成熟,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尚不明确,一些人出于好奇心而在网络上浏览垃圾信息,有的甚至采取具有危害性的行为。因此,要普及网络法律教育及网络道德教育,使网络用户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念,引导网络文化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是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网络文化管理水平。技术的发展在网络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技术既有可能给网络文化带来某种威胁,也有可能运用它来消除这种威胁。比如,由于互联网的分散管理结构体系,任何人和机构都可以独自在网络上随意发布信息,结果可能使不良信息充斥整个网络,而真正有价值的信息反而难以发现和利用。但是网格这一技术的出现使这些被人们所诟病的“信息孤岛”、“信息垃圾”等问题有望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技术在防范网络文化的偏向问题上必然要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断发展的网络技术不仅是网络文化的缘起,也是各种网络文化安全管理模式的保障。
和谐的网络环境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只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扎实推进,互联网就一定能够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