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入排除法
带入排除法是应对客观题的常见且有效的一种方法,在公务员考试的数学运算中,灵活应用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有效避开解题的常规思路,直接从选项出发,通过直接或选择性代入,迅速找到符合条件的选项。
例题:
某四位数各个位数之和是22,其中千位与个位数字之和比百位数字与十位数字之和小2,十位数字与个位数字之和比千位数字与百位数字之和大6,千位数字与十位数字之和比百位数字与个位数字之和小10,则这个四位数是( )。
A.5395 B.4756 C.1759 D.8392
解题分析:题目中要求是一个四位数,且给出四个条件,显然可以通过设未知数列方程求此四位数各个位数的数字。但此题若用代入排除法,即验证此数是否符合题中条件,可轻易得出符合题意的仅C项。故此题答案为C。
二、尾数法
尾数法是指在考试过程中,不计算算式各项的值,只考虑算式各项的尾数,进而确定结果的尾数。由此在选项中确定含此尾数的选项。在江西招警考试中考试中,尾数的考查主要是几个数和、差、积的尾数或自然数多次方的尾数。尾数法一般适用于,题目计算量很大或者很难计算出结果的题目。
例题:
173×173×173-162×162×162=( )
A.926183 B.936185 C.926187 D.926189
解题分析:此题考查的是尾数的计算,虽然此题是简单的多项相乘,但是因为项数多,导致计算量偏大,若选择计算则浪费大量时间;若用尾数计算则转化为3×3×3-2×2×2=27-8=9,结合选项末位为9的为D。故此题答案为D。
三、特值法
特值法是通过对某一个未知量取一个特殊值,将未知值变成已知量来简化问题的方法。这种方法是猜证结合思想的具体应用,也是公务员考试中非常常见的一种方法。
常用的特殊方法有特殊数值、特殊数列、特殊函数、特殊方程、特殊点等。一般,首先假设出一个特殊值,然后将特殊值代入题干,通过一系列数学运算推导出结论;有时候也会通过检验特例、举反例等方法来排除选项,这一点和代入排除法有些类似。
例题:
有4个数,它们的和是180,且第一个数是第二个数的2倍,第二个数是第三个数的2倍,第三个数又是第四个数的2倍,问第三个数应是:
A.42 B.24 C.21 D.12
解题分析:设第四个数为1,则前三个数分别为2、4、8,和为15。故可得第四个数=180/15=12。所以第三个数为24。故此题答案为B。
四、提取公因式
如果多项式的各项有公因式,可以把这个公因式提取出来作为多项式的一个因式,提取后的式子作为另一个因式,在提取公因式后通过加减相消或约分能使计算大大简化。
例题:
请计算99999×22222+33333×33334的值:
A.3 333 400 000 B.3 333 300 000 C.3 333 200 000 D.3 333 100 000
解题分析:此题明显不适合计算,仔细观察,前后两个分式都含有公因式33333,提取公因式后有33333×(3×22222+33334)=33333×(66666+33334)=3 333 300 000。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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