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2)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3)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4)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报考者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若以非应届学历报考,年龄能否放宽至40周岁?
不能。
此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时间年限如何计算?
本次考试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等时间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其中,2021年参加我省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