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仔细对比分析了历年江苏省公考招录政策后,可以发现,今年的招录人数较去年相比有所增加,且在招录特点十分明确,即大扩招、重素质、导向明、分类考、广覆盖、严标准。各位考生务必要早做准备,借风乘势,一举成“公”。接下来就对今年的招录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供考生报考参考:
一、大扩招,机遇难得值得把握
2024年江苏省考公告中显示本年度9470个录用计划,较上年度上涨2.1%。纵观近几年的江苏省考招录情况,招录人数一直在稳步上升,显示了江苏强劲的发展势头,对于考生来说也是重大利好。受各方面原因影响,今年就业压力比较大,已经得到了有关招考部门的重视,应届生应在选岗时给予重视,选择合适的岗位,不要浪费自己的应届生身份和优势。同时本次招录学历放宽,除大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二、重素质,持续突出政治标准
2024年江苏省考公告中明确笔试、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同时报考人需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这些内容说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门槛较高——选择全面发展的人才,对于报考者的法治素养、政治素养、健康素养、工作素养和知识素养均加以清晰严格的规定。考生在选择职位时应对照这些标准精准选岗,避免出现误报。
三、导向明,持续坚持面向基层
本次江苏省公务员招录将全省79.3%的录用计划设置在县乡一线,面向原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服现役满五年的江苏户籍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录655人,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92人,省级层面重点帮促的6个片区、2个革命老区和12个县区将168个录用计划面向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人员招录,进一步充实、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各位考生在报考时要合理筛选岗位,避免集中扎堆在省市级岗位,适当考虑县乡基层岗,可以减少竞争压力。
四、分类考,选人用人精准配置
2024年江苏省考公告对于笔试部分依旧采取分级分类,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报考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的人员参加A类考试;报考行政执法类(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人员参加B类考试;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参加C类考试。笔试、面试均分别命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突出对专业能力考查,根据中央主管部门的要求,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且参加B类考试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范围见省公安厅网站公布的《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分级分类考试体现江苏省选拔人才的精准性与科学性,更便于甄选适合的优秀人才。提醒广大考生,选岗时要注意各岗位的要求以及对应的考试类别,希望各位考生做到针对性备考。
五、广覆盖,选人用人精准配置
公务员招录是国家及各级政府补充和更新公职人员队伍的一种重要方式。本次公告中,大篇幅说明了定向招录的内容,对于“应届生职位、残疾人职位、服务基层职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定向招录均有明确的规定,一方面旨在解决就业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旨在扩充基层治理岗位人员,让基层治理和服务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有志于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在选岗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选择自己合适的岗位。
六、严标准,严守选人底线红线
1.基层工作经历
江苏省考部分职位对于基层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因此本公告中将基层工作经历的涵盖内容和截止年限都予以明晰的标注。各位考生在选岗时要关注这一条,对于自己的基层工作经历要严格核实,如不确定可咨询相关招考部门,避免误选误报,浪费宝贵的报考机会。
2.不得报考的“红线”
为严肃招录纪律,体现考试招录的公平公正,公告中明确了“不得报考的几条红线”,考生务必重视,引以为戒。
(1)现役、在读等人群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2)严重违反公职工作和录用纪律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近亲”职位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七、考试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6日16:00。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