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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0-03-03      来源:江苏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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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63号)精神,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聘任制书记员300名(其中:垂直管理部门41名)。为做好考试录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人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2010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本科以上学历2009年(含)前的毕业生限本省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2.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考核合格的2007年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3.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7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3月10日至199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招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职位要求25周岁以下(法院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的书记员或速录员,在法院工作满3年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招警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0年我市各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开考比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徐州党建网(www.xzdj.cn

    徐州人事人才网(www.xzrsrc.gov.cn

    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时间:3月20日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0年4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到市人才宾馆315室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4月19日-24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专业科目笔试

    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人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笔试时间:2010年4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 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
        下午  2:00- 4:30《申论》
              5:00- 6:30 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和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其中,报考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受到省级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笔试总成绩加12分;受到省辖市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加8分;聘期考核优秀的,加5分。各类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职位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依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录职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任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招录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调剂。

    考生通过徐州党建网、徐州人事人才网、徐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信息。

    面试的内容、标准和程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录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司法人民警察录用体检(体能测评)工作还要参照招警简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事人才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六、录用审批

    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选择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合同管理。

    市及其以下机关拟录用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拟录用为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汇总并分别经省高院、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拟录用公安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部门的人员,审批前需分别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省司法厅政治部审核同意。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拟录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省各主管机关报省公务员局审批。

    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考生在录用审批前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试录用工作纪律

    招考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公务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732486


    八、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电话:0516-8373316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处)电话:0516-83732198

    考务技术咨询: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16-85608529、85798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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