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大文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做大做优《短小说》品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考《短小说》杂志社工作人员1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短小说》杂志社编辑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0)》)。
3、年龄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综合语言文字功底和较高的文学素养,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发表的作品(研究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0年10月29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市文联报名(市健康西路140号4号楼133室)。报名费:100元(特殊困难考生凭低保证明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
由市文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开考比例为1:5,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5人的不予开考。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前5名者参加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4、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合成后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限2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2010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
6、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待遇按我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应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05646
本简章由淮安市文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7--83605724)。
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