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利技术力量,经县政府同意,金湖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根据《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水利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水利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两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8日--2010年10月25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金湖县水务局办公室(金湖路100号三楼)
联系电话:0517—86981660
报名人数和拟招考人数比例须达到3:l以上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2、笔试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核与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差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四、聘用后待遇与管理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
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517—86805662
县人社局:0517—86805412
六、本简章由金湖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金湖县水务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