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 8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4、所学专业为:工民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建筑施工与管理、建筑电气与暖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水电、水暖与通风、工程力学、道路桥梁、路桥、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
5、应届毕业生为东台生源,其他人员具有东台市户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3月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市鼓楼路步行街377号);联系人:姚善明,联系电话:85213809。
3、报名要求: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资格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公开招聘市质监站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近期2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素质考查并重的原则,即在对报考者进行理论知识、业务水平测试的基础上,对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关执业资格的人员实行加分。加分标准为: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者,加3分;取得国家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者,加2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分值实行一次性加分。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考试成绩的40%、面试各占考试成绩的60%。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专业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及其以上。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加分合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到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八、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5214176、85213809,也可登陆东台人事网(www.dtrs.gov.cn),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dtghjs.gov.cn)查询。
本简章由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