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宝应分中心为扬州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 招聘条件
凡具有宝应籍常住户口(2010届及以前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本科财会或文秘专业,年龄在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性1.60米以上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7月17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应带材料: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宝应分中心(宝应县安宜北路21号)307室。
(二)考试
1、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加分项目。(1)本一院校的毕业生加3分;(2)本二院校的毕业生加1分;(3)有会计证书的加2分;(4)有参加院校或县级以上演讲比赛的,根据获奖情况加1-3分。(5)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文章的,根据刊物等级加1-3分。
3、总分(面试分与加分项目之和)第1名参加体检、考核。
(三)体检、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得分名次依次递补。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月均收入1500元左右,缴五险一金,聘用合同两年一签。
咨询电话:0514-88259021 13505255655
联 系 人:沈风华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宝应分中心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