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了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公益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承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1975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或具有文字、社会管理、计算机等方面专长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招聘程序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发布招聘简章,公开报名;
2、组织笔试;
3、进行面试;
4、组织体检和考察;
5、聘用。
三、报名方法
1、应聘者于2011年9月24日至30日到宿迁市财政大楼611室报名(宿迁市人民大道2号)。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联系人刘菊,联系电话:84363116。
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两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3)获奖证书等能够证明能力的材料;(4)岗位要求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其它事项详见宿迁民政网
宿迁市社会组织管理协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