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招聘市镇村建设规划监督办公室
劳动合同制人员简章
为加强镇村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镇村建设规划监督办公室劳动合同制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市镇村建设规划监督办公室劳动合同制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东台市户籍或东台市生源。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10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市鼓楼路377号四楼,步行街西首);联系人:姚善明,联系电话:85214615、85213809。
3、报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交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如实填写《公开招聘镇村建设规划监督办公室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本科及以上学历加3分,退役军人加2分,计入总成绩。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村镇规划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2、实施办法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等情况。遇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享受劳动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东台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八、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5214615、85213809,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dtghjs.gov.cn)查询。
本简章由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