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程,按照《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局拟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为市交通运输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二)对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章程、拟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其他专项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三)为市交通运输局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确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四)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或仲裁案件;
(五)受委托对涉法事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六)承担相应的法律援助任务;
(七)不定期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八)协助处理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及费用
为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受聘律所在常规法律顾问之外需安排一名常驻值班律师,值班律师每周至少在我局值班3天。
法律顾问与常驻律师费用合计不超过10万元/年。同时对较大标的的合同、招标公告、政府采购公告另付审查费,10-100万的审查费用每件300元,标的100万以上的审查费用每件500元(需出具经律所盖章和顾问律师签字的书面审查意见)。标的100万以上诉讼、仲裁等按不高于最低收费标准的50%协商确定。
三、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一)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原则上为党员;
2.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从事专职律师8年以上;有不少于3年的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熟悉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民商法等;熟悉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的与交通运输有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二)值班律师条件:
1.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2. 良好沟通技能;
3. 具有一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法律顾问执业单位的条件:
经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5名;注册地址在连云港市城区。
四、聘请程序与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申请、评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申请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为应聘常年法律顾问所配备值班律师的基本情况;
(5)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业务专长、主要诉讼和非诉讼案例;
(3)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后应于2019年9月10日前送或寄至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
(三)评审
我局将组织评审专家组,由评审组专家对参加遴选的律所基本情况,律所推荐律师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等以及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
(四)公示
初选人员名单将通过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确与单位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服务我局法律顾问及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连东路15号市交通运输局502室,邮政编码:222006。
联系人:张娜,联系电话:0518-85817262 15062967645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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