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加大优秀教师的培育力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部分高中、职业类学校和开放大学将面向社会公开特聘优秀新教师。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简章。
一、特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特聘对象及条件
(一)特聘对象
1.高中的特聘对象为:取得或正在申请(最迟于2015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并即将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2.开放大学和职业类学校的特聘对象为:即将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常州幼儿师范学校语文、英语、学前教育(学)、高中历史或高中地理等教师岗位的考生和报考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英语语言文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或正在申请高中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二)特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志愿从事教育事业。
2.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服从安排。
3.学习成绩优异,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2次或者三等奖学金3次(“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报名考生获得院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1次)。
4.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团结共事,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学生会、团委、社团干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需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报考体育、音乐、舞蹈教师岗位只需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和计算机国家二级(或省一级)以上证书。
6.科研水平高,在高校期间有专业论文或作品在正式刊物上发表。
7.专业素养硬。能高质量地完成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现场专业素养考核。
8.教学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现场解读教材的能力。
(三)学科条件
详见《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三、特聘单位及数量
详见《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四、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特聘采用现场报名(填好附件3纸质稿,现场报名时带来)、电子邮件报名(填好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招聘学校电子邮箱,纸质稿在资格审核时带来,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电子邮箱地址:详见《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审核
1.由特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考核。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奖学金证明、英语等级证明、计算机等级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证明、相关专业能力证明、教师资格证明。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面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考核小组填写面试考核结果并签名,当场向面试考生反馈成绩。
2.面试考核时间、地点:详见《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3.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面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人社局、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按特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特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学科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区教育局负责监督。
六、公示报批
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区教育局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材料报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常州市武进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后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七、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保障措施
1.成立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人社局、招聘学校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优秀毕业生特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特聘优秀毕业生的考核、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特聘工作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理,对违反特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教 育 局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