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入围考生:
按照《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有关面试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你已入围我区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南京市统一划定的笔试合格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岗位1:3的比例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详见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表》。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应聘岗位所需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记者证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或已缴纳的劳动保险相关证明材料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2014年应届毕业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有南京市户籍要求的,需提供南京市居民户口本。
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入围考生要认真对照招聘简章中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按照本通知要求,将各类证件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准备齐全。
2、凡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相符、岗位要求的证件资料不齐全或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并取消面试资格。
3、入围考生须按通知指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并主动与复审单位联系,确定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未按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个人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在报考同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用100元/人(发票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领取),并在告知的时限内领取面试通知书。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复审监督电话
资格复审监督:浦口区纪委:025-58887050
浦口区人社局:025-58883228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表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