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为盐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
开考比例 |
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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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招聘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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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
幼儿教师岗位 |
2 |
1:3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学前教育 |
具有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幼儿教师(学前教育)资格证书 |
2013-2014届毕业生 |
文秘岗位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中文、文秘类 |
1、具有两年及以上文秘工作经历(需单位出具证明,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由社保部门提供的参加社会保险24个月的证明),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2、2014年6月前在县级以上报、刊(含内刊)上发表宣传材料或通讯报道3篇及以上。 |
社会人员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盐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组织。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以先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人需提供的相关证件,之后须在三日内到报名单位进行验证登记。
1.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文秘岗位的,应提供所发表材料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3日至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
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三楼会议室(盐城市人民南路100号)。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100元/人次。
4.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机关幼儿园负责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接受报名。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1.幼儿教师岗位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采用闭卷形式,时间90分钟。 (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选。
(2)专业技能考核。 (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
①微格教学。(40分)
微格教学考核封闭进行。由评委组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进行命题,进入上课程序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抽签确定顺序和课题,自备制作教具的水彩笔、纸、剪刀等工具。备课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
②绘画。在30分钟内完成命题画。 (20分)
③弹唱。根据命题即兴弹唱。 (20分)
④舞蹈。根据命题即兴舞蹈。 (20分)
2.文秘岗位
(1)写作能力笔试。总分100分,命题作文和公文写作各50%,设60分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100分)
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考察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幼儿教师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50%计算。文秘人员总成绩按照公文写作成绩占80%、结构化面试占20%计算。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尾成绩相同的,幼儿教师岗位取专业技能考核得分高者,文秘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机关幼儿园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享受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的待遇。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七、准考证的领取
领取准考证时间: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地点: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三楼会议室。联系人:冯老师 陶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347199 0515-88347180 15312872173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取消资格,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662410 0515-86662416
0515-88198316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