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盐城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2166人,其中:1﹒省属驻盐高校及其他驻盐单位引进383人。2﹒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485人。3﹒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引进1298人。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15日18:00。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分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谈测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谈测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2﹒面谈测试。参考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三、引进对象
A类: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类22所高校(详细高校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B类: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C类:聚焦盐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3年1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D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E类: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医学类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学校教学类岗位仅面向A、B和D类高校,医疗卫生类岗位仅面向A、B和E类高校(学科),其他单位岗位仅面向A、B和C类高校。
四、引进政策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盐城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盐城市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市属一档企业中层正职、市属二档企业班子副职等相当正科工资待遇。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市属一档企业中层副职、市属二档企业中层正职等相当副科工资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九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市属一档企业部门职员、市属二档企业中层副职等相当一级科员工资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不低于30万元/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3﹒到省属驻盐单位、民营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省属驻盐单位、民营企业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盐城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和省属驻盐单位)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盐城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盐城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