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制公务员休假 能否引领社会潮流
今年以来,高层多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为推进政策落实,部分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细则,在一些地方,带薪休假已经开始趋于“强制性”,拟将休假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考核、评优等挂钩。有人认为这是制度的善意,也有人认为这是政策压力之下的矫枉过正。
在传统眼光里,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应该是勤奋工作的榜样,现在我们强调,依法休假是公职人员的法定权利。公职人员带头休假,一来可以调节身心,二来可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效率,三来可以引导社会休假潮流,应该是多赢的结局。尽管有公职人员认为“有假难休”,休假申请不敢拿给领导看,但是政府强制推进,领导带头休假,“有假难休”的情况应该会有所改变。
现实生活中,不仅公职人员“有假难休”,不少企业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节假日更成了某些企业让员工加班加点的“黄金机会”。不但不谈带薪年休假,就是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的休假权,在一些用人单位都是形同虚设。不论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还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休假都有明确规定,但劳动者的“休假权”落实情况依然不理想。有调查显示,仅22.6%网民能全休52个周末,这个数字颇能说明问题。就连国务院发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中,也只是说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不少用人单位喜欢宣传、鼓励员工加班加点工作,而缺少对休假权利的激励保障措施,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被认为是先进典型,员工争取休假权利被认为是不爱岗敬业。在这样的语境下,有多少人出来捍卫休假权利,与重加班轻休假的潜规则叫板呢?即使一个单位有几个争取休假权利的人,也会遭到整个团队的排斥。这一点,从某企业一名职工的话语中得到验证:“休假制度执行很难。一是工作脱不开身,二是领导不休假,一般职工也不好意思休假。”
公职人员休假权利可以通过政府强制执行得到保证,其他单位员工的休假权利又该如何落实呢?劳动法已经颁布20年,劳动合同法已生效7年有余,保护劳动者休假权利是早已说滥了的话题,但法律法规并没有被用人单位敬畏。用人单位剥夺员工休假权利,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模糊加班概念,员工被全勤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情并不少见。如果碰上经济不景气,企业随时可能裁员,员工更是不敢同老板谈薪论假。
虽说劳动者休假权利被打折扣,与“重工作轻休息”的大背景与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够有关,而就业形势严峻,员工与企业之间权利、地位普遍不对称,也是不争的事实。面对不理想的休假现状,一方面,公职人员要带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要依法维护包括临聘人员在内所有工作人员的权利;另一方面,公职人员不能只顾着自己休假,而要积极营造依法休假的社会氛围,引导休假潮流,唤醒更多劳动者的休假权利意识。
更重要的是,政府职能部门要维护所有劳动者的休假权利。对克扣劳动者假期的用人单位,要提高其违法成本,启动问责程序与法律程序,通过法律制度的力量落实普通劳动者的休假权利。